各位考生: 今天下午,在汽车学院一楼公告栏和二楼公告栏公布拟录取名单,请查看。已被拟录取的考生来学院215办理调档函,时间:2016年3月29日星期二下午2:30到2016年3月30日上午11:30,推免生也办理调档函。地点:学院二楼215室。 长安大学汽车学院 2016年3月28日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汽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如下:
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院将集中于3月16日~18日、3月28日~30日、4月13日~15日和4月27日~29日分四次送审博士生和在职硕士生学位论文,送审前学生需完成以下工作并符合相关规定:
一、复试条件 1、2015年报考长安大学在职工程硕士,“GCT”成绩不低于194分; 2、2015年报考长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总分不低于118分、外语不低于26分。 二、长安大学不接收工程硕士调剂生。 三、复试时需携带的资料 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和“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加盖公章,然后携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报名考试费:160元/人 五、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16日(研究生院三楼阅卷室) 六、考试时间:2016年1月17日 七、考试地点:长安大学校本部教学主楼三楼 八、联系电话:029-82334325,029-82334320 长安大学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一六年元月五日 附件【长安大学工程硕士各领域覆盖专业、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与参考教材 (1).doc】已下载68次
了加强本实验室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学术联系与交流,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根据“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实验室运行机制,特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对立项课题予以配套资助。本基金旨在通过实验室的开放和联合,努力创造一个比实验室自身范围更大的学术群体,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推动新思想、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进一步发挥重点实验室的核心和辐射作用,产生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促进交通新能源学科的发展。重点实验室主要资助该领域内的基础性研究。现启动2016年度开放基金申报工作,具体申请事宜如下:
各相关项目组: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期高质量的完成,并及时总结相应成果,学校决定对2013年延期及部分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同时对部分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工作
校属各单位: 接教育部科技司紧急通知,各学院拟牵头申报2016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相关任务的老师,请按照教育部科技司要求,参考指南二级标题——任务(如1.1)的研究方向填写附件1表格,并于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前,将表格汇总由各学院交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 通知链接:http://www.dost.moe.edu.cn/dostmoe/tzgg/zxtz/20151126145318 联系人:孟庆鹏 电话: 82334117 科技处 2015年11月27日
根据《长安大学学生奖励与资助规定》、《长安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长安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励实施办法》及《长安大学汽车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的评奖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汽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于2015年10月8日会议讨论通过,拟推荐石涌泉等1人为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杨励等1人为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候选人,杨琪等53名同学为优秀研究生候选人,袁小慧等6名同学为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杨小峰等6人为中通客车奖学金候选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对于候选人所提供的奖学金支撑材料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律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按学校相关文件给予处理。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4日 联系电话:029-82334459 邮 箱:qcxb013@chd.edu.cn 汽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5-10-8 附件【2015年优秀研究生和社会奖学金公示表.doc】已下载349次
根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汽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评奖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汽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于2015年10月8日会议讨论通过,拟推荐珠兰等3人为201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徐远新等12人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对于候选人所提供的奖学金支撑材料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律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按学校相关文件给予处理。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4日 联系电话:029-82334459 邮 箱:qcxb013@chd.edu.cn 汽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5-10-8 附件【2015年国家奖学金公示表.doc】已下载431次
1.有意申请我院的具有母校推免资格者请访问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或者查看《长安大学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直博生的办法》,具体见附件。 2.网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