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实验教学,有效保证实验教学的质量,中心实行校、学院二级管理体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和中心主任负责制。学校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在资金投入上实行政策倾斜,优先立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积极开展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把握好建设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建设经费,并对中心考核和验收负全面责任。
(1)职责划分
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对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宏观管理。主要管理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全面指导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考核;制定、落实学校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促进各级中心的可持续发展;组织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交流,促进中心的合作,推广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先进经验和实验教学成果;负责组织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检查和验收。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所在汽车学院的主要管理职责:负责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直接管理;制定、落实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队伍、经费、设备条件等,建立和完善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促进中心进一步建设和发展;支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对外交流合作、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中心辐射作用;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年度考核。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每年12月底之前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所在单位向实验室管理处提交《长安大学实验室建设效益反馈报告》,实验室管理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投资效益评估。成绩突出的单位,申报项目经费时优先考虑。
(3)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行项目管理。学校设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专项经费,用于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专项建设及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配套建设。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3)经费开支范围进行明确规定。
(4)开放程度
中心对相关学科的学生开放率要达到100%,对全校学生的开放率要达到40%,提高使用效益;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教育教学资源统筹调配。
(5)中心组织机构
中心设主任1名,由专业造诣高、有丰富教学管理经验、影响力强的教授担任,负责中心的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管理与其他日常工作的管理,实验教学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为加强对中心的领导,汽车学院另选派了两名具有高级职称、政治思想觉悟较高、业务能力强、热爱实验室工作、有丰富实验室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实验中心副主任,协助中心主任的工作,并负责中心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由实验管理岗位的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对中心实验教学设备进行管理与维护,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组织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以及研究能力的教师队伍,以保障实验教学质量。
中心成立实验教学专家委员会,负责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内容和实验项目等审定工作,充分发挥对实验教学的决策和对示范中心的引导作用。
(6)建立合理的管理规范
中心将建立下列规范:
1) 长安大学道路交通运输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2) 长安大学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3) 长安大学道路交通运输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4) 长安大学道路交通运输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5) 长安大学道路交通运输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工作成绩考核评估体系;
6) 长安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7) 长安大学教师实验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