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2016届博士生、在职硕士生:
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院将集中于3月16日~18日、3月28日~30日、4月13日~15日和4月27日~29日分四次送审博士生和在职硕士生学位论文,送审前学生需完成以下工作并符合相关规定:
1.送审前一周将学位论文电子版文档以“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格式命名,发至邮箱xwb@chd.edu.cn,进行相似性检测;
2.在送审前至少2个月博士生须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
3.办理完成《送审申请表》;
4.经培养办毕业资格审查后,在研究生教务系统论文答辩模块提交学位答辩申请;
5.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登录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填写发表学术论文等学术成果;
6.递交论文时,须同时提供符合申请博士学位条件的学术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检索证明原件(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
7.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不得包含导师、作者信息、致谢内容等;
8.博士生学位论文3份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阅,2份由学院组织评阅,拟在2016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博士生,按照规定时间分别向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及所在学院提交相应份数的学位论文以及填写完整的《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9.拟在2016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在职硕士生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向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交2本学位论文。
请各学院通知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学生。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