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长安大学在职硕士第二阶段考试时间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1-07

一、复试条件

1、2015年报考长安大学在职工程硕士,“GCT”成绩不低于194分;

2、2015年报考长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总分不低于118分、外语不低于26分。

二、长安大学不接收工程硕士调剂生。

三、复试时需携带的资料

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和“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加盖公章,然后携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报名考试费:160元/人

五、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16日(研究生院三楼阅卷室)

六、考试时间:2016年1月17日

七、考试地点:长安大学校本部教学主楼三楼

八、联系电话:029-82334325,029-82334320

长安大学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一六年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