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年汽车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推荐初审名单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21

根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长大研学[2020]328号)《长安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修订)》(长大研学[2021]84号)和《汽车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长大汽车[2021]7号)等文件,汽车学院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评选程序,切实做好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和材料审核等程序,现将2023年汽车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推荐初审名单公示如下:

一、研究生荣誉称号推荐初审名单

见附件

二、公示方式

公示地点:1.学院网站;2.汽车学院三楼公示栏

公示时间:从20231121日起,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示期内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提出。

监督电话:029-82334459

电子信箱:qcxyxb210@163.com

 

汽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