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长安大学汽车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31

各位考生:

复试报到前请先登录“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仔细阅读《长安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并下载有关复试材料,打印《思想政治审查表》等有关复试材料。根据《长安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的相关规定,汽车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见长安大学研招网http://yzb.chd.edu.cn/html/617.htm

二、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

1.复试报到时间2017年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报到地点:汽车学院一楼。

2.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政审表(考生单位填写、密封、盖单位党组织公章)、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所有复试考生须下载复试资格审查表于报到当日交予复试资格审查老师处。

注:所有考生须交验证件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

3.复试报到程序

(1)留存应届毕业学生证、往届毕业生毕业证等复印件,填写《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表》。

(2)收取考生体检表。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医院:西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长安大学校医院(本部),考生自行选择。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长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

(3)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情况将于3月27日后在学院二层张贴栏公布并办理调档函,请考生复试结束后随时关注网上通知。

三、复试具体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3月23-24日

复试时间安排见表:

项目

时间

地点

参加专业

考前会议

3月22日晚19:00

汽车学院三楼333教室

所有专业

专业课

笔试

3月23日上午

8:30-11:30

汽车学院333室和241室

车辆工程

(学术、专硕)、

专业课

笔试

3月23日上午

8:30-11:30

校本部北院B149教室

校本部北院B242教室

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动力工程、物流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

专业课

笔试

3月23日上午

8:30-11:30

校本部北院B449教室

校本部北院B540教室

校本部北院B541教室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外语、专业综合能力面试

3月23日下午2:30~5:30

一楼111车辆工程教研室(1组)

三楼338会议室(2组)

二楼217期刊阅览室(3组)

二楼208会议室(4组)

车辆工程(学术、专硕)

外语、专业综合能力面试

3月23日下午2:30~5:30

二楼241学术交流室(1组)

二楼239动力教研室(2组)

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动力工程

外语、专业综合能力面试

3月23日下午2:30~5:30

三楼333多媒体室(1组)

二楼235交通运输教研室(2组)

第3组具提地点待定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外语、专业综合能力面试

3月23日下午2:30~5:30

二楼232计算机室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

政审

3月22日上午9:00

具体分组见学院公告栏

全部专业

四、录取(初录)原则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重点考核专业学术水平及知识结构,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外语口语和听力水平、专业综合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

1.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ZCJ)=初试成绩×2+复试成绩{专业课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50分)+外国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2.复试中任何科目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满分的60%)、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参加复试以及复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不合格不予录取,合格考生以学科按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

3.如复试综合成绩相同,分别按初试总分、初试英语分数、初试数学分数高低进行排序。

4.推免生、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考生不参加排序。

长安大学汽车学院

二О一七年三月二十日